新疆兵团团场事业编_2017新疆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副标题:2017新疆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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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

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考试并未指定参考资料,所谓出售的相关资料、试题均属骗局,请考生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991-2896283。

特岗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从2009年起,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对象及条件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须与所申报学段一致,学科相近或一致),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岁以下在新疆、兵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录用。
        5.年龄在30岁以下,申请到兵团集中连片特困团场(第三、十四师)岗位的报名者学历可放宽到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科(限师范类)毕业生。 
        6.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人员,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须具备用汉语和维(哈)语授课的能力;母语为非汉语的报考人员须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标准:报名小学、初中双语教学岗位应分别达到(HSK)5、6级水平,报名小学、初中“汉语”学科岗位应分别达到(HSK)6、7级水平,或者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标准:小学和初中汉语课教师均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7.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和法纪处分。 
          ③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① 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② 近3年在兵团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③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

          6月23日10:00—7月12日18:00(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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