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一: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对于报考京内招生单位的考生,须按《公告: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选择报考点。(参见公告二、公告三、公告四)
二、对于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
(二)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96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
(三)除上述两种情况外:
对于毕业院校(不含艺术类院校)设有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须选择所在院校报名考试。
对于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等3类考生:
1.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0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应选择:1113北京邮电大学、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5北京城市学院、1156中华女子学院、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
2.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2个专业的,应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或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
3.报考除上述专业之外其它专业的,应按下表要求进行考点选择(如:考生报考复旦大学,所属省(市)为上海市,应选择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
特别提示:报名期间,若个别报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情况,我院将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并适时启用备用报考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原文标题:公告一: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
文章来源:https://www.bjeea.cn/html/yk/sszkzc/2022/0919/82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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