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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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导语】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院尤为突出。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检察体制,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此,笔者结全我院的实际经费保障情况,就基层检察院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一、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及弊端

  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即“分级财政、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管理体制。依靠当地财政部门供给,是基层检察院业务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但检察院经费的分配和划拨权由地方财政独揽,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划拨的随意性很大,何时划拨、划拨多少,完全受制于财政部门,而且审批程序也繁锁,造成经费核拨不及时,经费保障率极不稳定。而财政拨款主要是人员经费,每月除去正常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后所剩无几,根本无法满足正常的办案、学习、培训、车辆使用以及办公用品等各方面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讲,经费保障问题已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阻碍了持续发展。

  由于体制的制约,检察机关的人、财、物都由当地政府部门来管理,随意性大,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基层院更是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装备经费无法保障。现行体制下检察机关经费由当地财政拨付,许多基层院债务缠身、装备落后、各项检察业务举步维艰;二是检察队伍素质无法保障:由于物质待遇捉襟见肘,检察干警生活质量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经济负担沉重,心理压力加剧,没有财力和精力继续学习,业务水平不能得到提高。部分干警工作热情低落,宗旨意识淡漠,理想信念动摇。

  (二)制约了职权行使。

  现行体制增加了地方检察机关对同级财政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工作的力度。如有的地方政府通过控制检察机关的经费来控制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不得不看当地政府的脸色行事。有些地方政府因检察机关秉公办案影响了地方的利益,就以经费紧张等为名拖欠检察机关的业务经费,对检察机关实行的有关改善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检察人员生活待遇的措施不予支持。还有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无视检察机关的特点,将其与行政机关一样采用地方经费包干,甚至给司法机关下创收指标。

  (三)滋生了利益驱动。

  由于现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存在先天性缺陷,使得中央三令五申的“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缺乏保障机制,多年来难以真正落实,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现象在许多地方屡禁不止,难免导致一些检察机关受利益驱动,为钱办案、越权办案,滋生司法XX,损害公正执法。

  二、解决经费保障的对策

  当前,要按照党的xx大关于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的精神,以促进检察机关独立公正执法为目标,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建立与检察机关行政、人事和业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减少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同级财政的依赖,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一)建立司法经费保障领导责任制。一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站在维护稳定、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对各级司法机关经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各级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体系之中。对未按标准实施保障的,上级可采用扣减其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等方法,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司法机关使用。二是各级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对于落实经费保障标准责无旁贷,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关心与支持上多做工作,有所作为,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主动地支持公用经费标准贯彻落实。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上级财政部门和检察机关也要加大对下级财政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检查监督工作,把保障标准真正贯彻落实。

  (二)改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变小预算—大决算的保障形式,实行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体,中央和省径财政补助以及财政返还罚没款为补充的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供给办法,建立稳定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划清“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范围,对于检察机关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由同级财政负担;对一次性大型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则应纳入同级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由上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地方解决为主,中央和上级财政补助为辅。

  (三)进一步促进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事权划分原则和《经费保障标准》确定的开支范围和分类要求。

  (四)实行检察经费财政单列。根据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履行职责的要求,应实行检察经费财。

【篇二】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已成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再一次强调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党性修养常讲常新,也是每一个党员的终生必修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值得我们不断探索。

  一、乡镇党员党性教育现状分析

  近年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对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党性教育的有效途径。

  1.精心制定年初教育培训方案,将党性教育贯穿整个教育培训的始终,让党员时时处处都能接受党性教育

  2.针对当前干部党性修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加强党性锻炼,提高了党员党性锻炼的针对性。

  3.严字当头,加强党员管理,制定党员党性锻炼计划,实行严格的党员管理制度,提高了党员党性锻炼的有效性。

  二、当前乡镇党员在党性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提高党员党性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实践途径,但从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重点突出不够。普遍存在注重革命传统教育,缺乏弘扬时代精神的教育。党性教育的内容与提高干部党性修养的要求脱节,特别是对触动干部思想深处的内容涉及少,使教育内容显得比较空洞,没有很好地发挥教育的作用,影响了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形式单调,缺乏多样性。教育方法比较老化、单调,局限在听讲座、看电教、参观考察、讨论交流等有限的形式,而实践机会太少。党性教育缺乏震撼力,化力气不少,但效果不明显。

  3.党性教育管理与考核存在形式化倾向。如何完善对党员的管理,确实是一个管理上的难题,一方面工学矛盾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乡镇党员在各行各业中大多数都是佼佼者,长期管理别人的思维定势使他们一时难以接受别人的管理。而目前对党员的管理一般也只停留在制度的制订和号召上,实际操作中,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同时,考核与评估手段缺乏有效性,考核制度的执行存在着流于形式的现象,基本上是只要参加就能通过。

  三、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几点建议

  党性修养不只是“坐而论道”的理论,更应是“起而行之”的行动。在新的形势任务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从个人努力和组织干预两个层面同时进行。

  (一)自身层面

  1.坚持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结合。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只改造客观世界,从来不改造主观世界,可能会作出一时的成绩,但是,往往不能长久,顶多成为昙花一现的人物。一些地方,“建起了一批高楼,垮下去一批干部”,就与这些干部长期不注意改造主观世界,抵御不了金钱、女色等的诱惑是分不开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割裂开来,忽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这就不可能真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有把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结合起来,把廉政与勤政统一起来,做“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党员领导干部,才能真正坚持党的宗旨,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2.坚持读书与实践相结合。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养成在实践中读书、终身学习的习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这个时代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不学习就会落伍,就会被时代抛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时刻绷紧学习这根弦,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做好学习计划,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少应酬、多读书,搞好“理论武装”和“知识武装”。更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用结合,边学边用,边用边学,学以致用。

  3.坚持改造自己与完善自己相结合。改造自己是完善自己的重要内容,有的人只把党性修养理解为不断改造和抵制错误思想,这当然是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把改造自己和完善自己、克服错误思想和学习新知识新本领结合起来,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才能加强理论学习,才能提高政治修养,增强接受新思维的能力,才能不断丰富文化底蕴,从而以宽广的心胸、平和的心态正确对待权力和官位,真正做到“无欲则刚”。

  4.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组织、同志们的帮助相结合。党性修养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当然要靠自觉、靠自律。但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有时不那么全面、深刻。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接受群众的教育监督,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过严格的组织生活,主动向党组织和周围群众征求意见。这样可以防微杜渐,把一些缺点、毛病或不正确的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

  5.坚持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相结合。加强党性修养应该从如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何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这些大处着眼。但是,具体则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长期坚持不懈地为“小善”,就会积“小善”成“大善”。艰苦的环境、困难的工作是党员领导干部成长、成才、成熟的催化剂。

  (二)组织层面

  1.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仅要加强理论培训,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艺术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尤其要注意培训的实效性,多通过定期下达调研任务、座谈讨论、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2.有意识地将年轻党员干部放到艰苦的环境中去锻炼。多选拔一些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办甚至农村、社居一线进行挂职锻炼,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提高年轻干部谋事、干事、处事的能力。

  3.要切实改进党员教育方法。除继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带”、“双促”、争当“党员先锋岗”、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外,更要深入宣传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有效地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4.要切实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和预防等惩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廉政讲堂的作用,做好源头防腐工作。要在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充实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在各类培训班次专设党性修养课,通过观看学习党建理论、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举办优秀党员干部事迹讲演、到革命圣地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发挥好各级党校廉政讲堂的作用,真正把党校建设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熔炉。

【篇三】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乡镇政府在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过去,我们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和农村的支持,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但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强化,农村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并没能很好地分享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皇粮国税”,给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带来了深刻变化,使乡镇政权组织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弊端。对乡镇政权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等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

  (一)农村税费体制的改革

  农业税费改革从2000年以安徽省为试点单位,并逐步扩大,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基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费取消以后,乡镇政府从下乡催收税费这一项工作中得以解脱,但随之而来的是乡镇财力的短缺,乡镇债务无力偿还,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贫乏。乡镇政府除了配合税费改革的需要进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外,必须应对处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偿还乡镇债务等一系列问题。

  (二)加强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农村社会事业、精神文明、民主政治、法治建设等方面却相对滞后,这已经明显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二、现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状况

  乡镇一级设立的机构主要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团委、妇联、派出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工商分局、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人民法庭、司法所、计生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文化服务中心、村建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林业站、卫生院、中心小校、邮电所、兽防站、交管办等;机构管理情况:在政府机构及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中,邮电所、工商所、国家税务征收分局、地方税务征收分局、村建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兽防站等属于垂直管理单位,即人事权及财权都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及原因

  (一)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1.政府职能错位、庞杂。

  一是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如同一个全能的政府。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发展经济。

  二是乡镇机构设置重叠。机构设置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责任分工的不合理,必然导致职能错位、越位或不到位,甚至产生违法行政行为。

  三是由于权责不一致,弱化了乡镇应有的职能。乡镇在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现在乡镇,而根源却在上级部门。

  2.权力与责任不等,行政运作方式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一是存在权小责大的矛盾。乡镇政府具有的七项职能中,乡镇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却大部分是“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税务、国土机构工作地点在乡镇,财物和业务管理权则属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而他们承担的业务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却是由乡镇政府来帮助完成的。乡镇政府承担的责任没有减小,反而更大了。被上划的站、所越来越多,乡镇管理不了,有责无权。对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乡镇各种任务,并且实行目标考核,乡镇干部形象地称之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每天应付每种事务喘不过气来。

  二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与行政命令式政权运作方式的矛盾难以解决。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以直接的、微观的、权力导向型管理为特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传统的行政管理运行方式已暴露出很多问题,乡镇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明显违背了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管理原则。

  3.财政不堪重负,体制不顺让腐败更加恶化。

  一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不堪重负。个别缺编单位进人时,不是从超编单位选调,而是从下级选调或公开招考,造成缺编单位逐步满编,而超编单位继续超编的现象,财政供养人员的总量在不断增加。

  二是财政供养人员与财力不相匹配。

  三是财政体制不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由于财政支出远远高于财政收入,这就必然使得这些乡镇的财政为短缺型财政,只得靠吃上级定额补助解决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分税制,上级政府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将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部分或全部转移到乡镇,如义务教育、民兵训练、计划生育等纯公共产品。

  4.党政、政事不分。

  党政不分,主要表现为党委一元化领导与乡镇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够好。按照规定,乡镇行政工作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党政一体化运作的现象与党政分开的改革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同时,在乡镇也普遍存在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僵化、政事不分等问题。由于职能界定不清晰,部分事业单位严重依赖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上主管部门怎么说就怎么做,经费上有财政拨款作保障,人员也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际上成了主管部门的附属物,造成这些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薄。

  5.政绩考核不完善,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体系未成形。

  对于乡镇干部在内的公务员选拔任用办法不科学、不完善,考核公务员的政绩还没有找到一种把个人贡献与集体贡献合理区分的办法,因此往往会出现把集体的政绩说成是个人的政绩,把别人的政绩说成是自己的政绩的现象。这种考核办法的不完善,还会加剧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而且会促使政府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提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大会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推荐,这本是扩大民主,落实干部、群众选择权、参与权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部分乡镇干部对此却异常敏感。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对乡镇政府职能认识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政府工作职能重心、职能方式的惯性作用,致使乡镇干部的观念意识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乡镇干部对乡镇应该履行什么职能,新时期如何落实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如何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缺乏明确地认识。仍然习惯于完成上面的任务,习惯于做好眼前的事,缺乏发展意识和发展规划。

  2.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限制乡镇的职能体制

  乡镇原有一些主要职能站所比如工商、税务、国土、电力等先后实行了垂直管理。原则上乡镇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但是由于站所的人才物全部收归县级职能部门,所以乡镇对于这些站所只能协商,不能控制和指挥。这样,乡镇在履行某些职责的时候就很困难,另外行政执法权又只能授予县级职能部门,乡镇在推动工作的方法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3.经济因素限制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

  税费改革以前,乡镇财政收入的70%来自农业税。免征农业税以后,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但是乡镇政府的事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既要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本级财政收入,还要负担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农村公共设施维护、农村教育、社会治安、文明创建活动、科技推广等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决大部份依靠乡镇财政自行解决。而且这些公共事务支出大、欠账多,这也大大制约了乡镇行政管理职能发挥。

  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一)完善乡镇致府的机构安置。

  在新时期,乡镇面临的问题并非源自乡镇本身,而是来自于整个中国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乡镇不过是整个中国体制矛盾中最尖锐、最集中的环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镇的弱化和取消都意味着矛盾向核心地带的靠拢。乡镇的困难决不是乡镇制度本身的困难,而是整个中国体制改革困难的集中体现。因此,乡镇改革不是取消乡镇,而是要合理定位乡镇的职能,改革乡镇的体制。

  (二)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加强职能。

  在乡镇改革中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计划经济体制下创办的乡镇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财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大量的乡镇“负累”,有的甚至变成了乡镇财政的包袱。

  一是各乡镇自身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交叉。乡镇政府依然承担着三夏生产、三秋生产等原来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众多职能。二是防止把转变政府职能简单化,停留在提口号或做表面文章上,而要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现代化建设,包括政府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政府治理架构现代化和政府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三)加大力度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各级人事部门在确定编制时,不仅要根据县、乡规模大小,也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树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养多少人”的指导思想,对经济发展滞后,财政供给能力差的县、乡,可在省定编制的基础上,从低、从紧核定编制额,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深化教育改革,乡镇中小学要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杜绝超编现象。属于提供非公共产品和非公共服务的单位,可以取得经营性或服务性收入的单位财政要停止供给。

  (四)探索乡镇未来深化改革的目标。

  就长期目标而言,乡镇自治、实现乡镇建制的地方化和公利化,应当是乡镇改革的方向。但就近期目标而言,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建立起有效地领导和管理乡镇辖区内各项事务的有活力、有权威管理组织。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和发展公益事业上来,要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能与事权范围,打造法治、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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