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教育权利和义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教育待遇】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教师队伍建设】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员工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https://www.wddqw.com/Janx.html
正在阅读: 2016年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辅导: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05-15 2017山东青岛黄岛区填报志愿时间安排:5月18日至5月20日12-08 初中记叙文:那一次我真无奈06-10 读《红楼梦》有感500字优秀作文-读《红楼梦》有感900字的范文04-18 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考研真题A卷(Word版)10-14 2017浙江嘉兴普通高中中考计划招生1710人公布12-05 六一儿童节活动总结怎么写呢?11-02 2018内蒙古鄂尔多斯成人高考考试时间03-28
相关热搜
推荐文章
热门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