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1.抽象行政行为。
2.内部行政行为。
3.对民事纠纷的处理行为。
4.国家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GEdn.html
相关文章:
正在阅读:
2017年自考行政法学考点: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07-10
2021广东深圳招商银行大数据风险模型岗招聘公告06-21
2020年10月自考成绩公布时间_天津津南2020年8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8月24日12:0011-15
2019年高考日语大纲pdf:2019年高考大纲公布:物理10-15
员工入职军训心得体会日记11-17
[关于六一儿童节手抄报的内容]六一儿童节手抄报内容3篇11-24
运动会作文500字11-30
亲人给了我力量作文800字01-07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网:2022安徽省安庆市中考成绩查询入口、查分网站05-16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心得【优秀篇】01-30
2017年广东深圳高考报名人数43563人较去年增加2343人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