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
三、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及条件:
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 SOS儿童村等;
2、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3、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4、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
5、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免交受理费的案件.doc正在阅读:
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免交受理费的案件12-14
雅思口语范文之aquizTVshow09-04
读那朵永不凋零的花作文800字12-13
2021下半年内蒙古中学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已开通【9月2日-9月4日开通】08-19
[小班老师下学期个人工作总结]老师下学期工作总结三篇08-07
2019年黑龙江鸡西中考化学真题11-15
2019年宁夏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09-16
帮幼儿形成可以获得智慧的性格03-04
经典启蒙童话故事03-03
苏东坡传读后感1500字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