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补助标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9000元用于学员生活补助,6000元用于培训基地教学、购买学员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划教材”)。省医学学术交流管中心负责组织结业考试,相关考试及结业证书制作费用由培训基地按500元/人标准支付。
(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补助费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分配学员人数所需资金,已拨付给各培训基地用于开展培训工作。
查看详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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