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上的外交一般是指国家之间通过外交机关以诸如访问、谈判、缔约、交涉、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等方式进行的交往活动。外交关系广义的说就是国家间在上述活动中所形成的并通过上述行为反映出来的一种相互关系。规范这种关系的国际法规则,称为外交关系法。它主要是外交程序、形式及相关制度的规范。
在现代国际实践中,相互设立常驻外交机构、互派外交代表是国家之间外交中最通常的方式,也被作为国家间正常外交关系的必然结果和基本标志。因此,外交关系也往往特指国家之间的这种建立互派机构形成的关系。外交关系法的内容也多是集中在对这种关系的规定上。
外交关系的规则,大多是长期实践形成的习惯国际法,有相当的内容是从古老的使节制度演变而来。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将这些规则进行了系统的编纂和发展,包含了当今外交关系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交关系的建立,外交代表机关派遣和接受的程序,外交代表机关的组成、等级及其职务、外交特权与豁免等。
正在阅读:
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外交关系05-04
运动会开幕式致辞【三篇】03-19
乡镇双拥工作规划书例文08-05
2021山东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80人】07-27
2021下半年河南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8月30日至9月24日08-17
永恒之魂赤日兴起作文02-01
2022年上半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04-03
青青校园喜迎莘莘学子_初中新学期标语08-05
小学生感恩父亲节作文:爸爸父亲节快乐12-29
尝试作文800字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