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导语】不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再多的漂亮话,也不如做一件实实在在的漂亮事,行动永远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远只会在原地踏步。对于考试而言亦是如此,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为“2020法考备考考点:裁定管辖”,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制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三种启动方式:

(1)对于当事人启动的移转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是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二是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是决定自己审理。
(2)对于基础法院启动的移转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①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②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决定向己审理。
(3)对于管辖权异议,下列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②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形式提出管辖异议,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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