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各地教育考试院获悉,目前5地2022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延期,具体详情如下:
截至目前,已有5省发布了教资面试延期公告,分别是青海、辽宁、上海、吉林和江苏省,原定于5月14-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实施。
关于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推迟组织实施的公告

鉴于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近阶段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下半年面试计划12月上旬开始报名,具体关注下半年的报名公告。本次受延期考试影响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周期较长,预计为30个工作日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
吉林省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的公告

鉴于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为保障本次考试延期举行受到影响的考生权益,特做如下安排:
1.凡符合本次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务必在4月15日至18日网上报名(详见附件),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符合本次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申请网上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的资格。
3.如考生同时在外省报名,则自动取消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的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鉴于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原定于5月14-15日举行的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实施。考生报考费用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渠道退回,退费的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受本次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江苏省内各地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因取消考试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1.凡符合本次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务必在2022年4月15日0:00—4月16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本次报名采用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符合本次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的资格。
3.在外省市同时报名的考生,自动取消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的资格。
4.受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报名参加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下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入编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取消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