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转学登记说明
1.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2.阿镇地区学校间相互不允许转学;
3.初中年级转学,除由市外转入的初一年级,其他均不享受分招政策;
4.基层学校转学须咨询转入学校,在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转入学校同意,直接到学校办理转学;
5.高中阶段转学须咨询高中学校,在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高中同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受理时间为2月6日至2月8日,请家长在规定日期内持转学所需完整资料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B301、302窗口登记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一)监护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第一或第二项,租房居住的提供第三项。
1.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伊旗户籍居民需提供所辖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原件和近3个月内任意一次交水、电、天然气等2项缴费收据原件。伊旗以外户籍居民需出具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登记居住满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和近3个月内任意一次交水、电、天然气等2项缴费收据原件。
四、分配原则
为严格贯彻自治区关于班额标准的规定(中学不超50人,小学不超45人)积极准备我旗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工作,合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避免出现择校、择班和大班额等问题,转学生分配根据家庭地理位置、居住方式、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现有学校班容量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关学校。
五、特别说明
请各位家长扫码登记转学信息、预约叫号,窗口按照大厅预约顺序办理业务。
请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家长于2月12日下午(初中),2月19日下午(小学)至旗教体局一楼102领取转学分配通知单。
六、窗口咨询电话
长期咨询电话:0477-8691592;
2月6日—8日咨询电话:0477-858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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