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背诵版pdf_2020法考背诵考点:逮捕的概念及适用情形

副标题:2020法考背诵考点:逮捕的概念及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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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逮捕的概念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二、逮捕的适用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了3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

  (一)应当(可以)逮捕的情形

  1.应当逮捕的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2.应当逮捕的情形

  符合下列三种具体情形之一的,应当逮捕: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可以逮捕的情形

  (1)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

  (2)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规定)

  【注意】

  一般逮捕都要求“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对于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即使其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也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情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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